被總經理罵「滾」資深員工從此沒來上班遭開除!他告公司…獲賠74萬元
事件經過
中國上海任職8年的經理丁力(化名),跟公司王姓總經理發生爭執,遭喝斥「滾」,便離開公司沒來上班,25天後因曠職遭開除。
法律訴訟過程
丁力提告求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,歷經仲裁、一審敗訴後,二審出現逆轉,法院判決公司須支付15萬9800元人民幣(約74萬元臺幣)。
二審法院認為,丁力離開公司期間,公司沒有要求他上班,也沒有處理他缺勤的問題,這種情況是公司指令不明,不是丁力曠職,因此判決公司須賠償。
法院判決重點
法院認為,聽到「滾」字後在家等待老闆指示,不等於曠職,因此丁力的行為不構成違規,公司以曠職為由開除,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