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年資深員工「拒絕尾牙上臺表演」 公司竟然開除他!結局曝光
事件背景
中國武漢一名42歲的工程師已經在公司上班10年,相當資深,但就在過年前卻被公司裁員,理由是「連續曠職3天」,而所謂的「曠職」其實是工程師拒絕參加公司尾牙舞蹈表演及長達7天的下班後排練。
公司處理與員工反應
該名員工以工作繁忙為由拒絕參與表演,主管認為其「不給面子」,隔天向該名員工開具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》,理由為不服從公司安排、曠工,屬嚴重違紀。工程師相當生氣,一狀把公司告上法院。
法院判決結果
法院最終認定公司行為違法,並判決公司須支付賠償金,明確指出員工的勞動權益應受到保護,公司無權以「不給面子」或「不服從安排」為由單方面解除合約。
社會影響與討論
此事件引發廣泛討論,凸顯企業在安排員工參與非工作性活動時,應尊重個人權益與工作負擔,並釐清「用工自主權」與「勞動權益」之間的界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