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歲少年為870元「殺同學埋屍」 犯案細節曝光
案件背景
2024年3月10日,在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,一名13歲初中生因與同學之間的經濟糾紛,預謀殺害同學並將其屍體埋藏。案發時,三名嫌疑人(張某、李某、馬某)與被害人王某皆為13歲,案發前已有多次互動與矛盾。
犯罪過程
根據警方調查,張姓加害人提出殺人構想,並邀請其他兩人參與,三人共同實施殺人行為。案發前一日,張某已預先挖掘兩次埋屍坑,顯示其有預謀。
張某將被害人手機內的191元(約新臺幣870元)轉出,一半分給李姓加害人,並指示馬姓加害人砸毀手機卡,以掩蓋證據。
司法判決
趙俊甫指出,在共同犯罪中,張姓加害人為主犯,直接參與殺人行為,因此被認定為主犯,法院依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。
社會關注
本案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,引發社會廣泛討論,關於未成年人是否應享有免責權,或違法行為必須承擔責任,成為教育與司法政策的重要議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