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用無人機作業致人死亡案判決出爐
案件經過
2025 年 6 月 26 日,湖南祁陽市八寶鎮發生一起農用無人機作業意外。當地種植大戶陳輝(化名)邀請持有合格證的操作手劉鵬(化名),前往其水稻田進行農藥噴灑作業。
按照安全規範,無人機作業應設置安全警戒區並配備專業安全員,但劉鵬在操作無人機降落時,未嚴格遵守安全規範,也未對作業環境進行必要確認,導致無人機槳葉擊中路人頭部,造成 1 人死亡。
受害者情況
死者為一名路過的機車乘客,因未戴安全帽,遭高速旋轉的無人機槳葉擊中頭部,當場身亡。法院審理認為,劉鵬在具備專業資質的情況下,未嚴格遵守無人機作業安全規範,對作業環境缺乏必要確認,最終導致 1 人死亡。
判決結果
法院最終認定劉鵬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。綜合考量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,劉鵬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,緩刑三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