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教師可對年齡僅9歲學生施行鞭刑作為反欺淩策略

新加坡教師可對年齡僅9歲學生施行鞭刑作為反欺淩策略

政策重點

新加坡教育部長確認,教師在特定情況下可對行為不端的學生實施鞭刑,年齡低至9歲的學生亦可成為對象。

適用對象與規範

  • 僅限男性學生,女性學生因《刑事程序法》規定「女性不得接受鞭刑」而被排除在外。
  • 學生若涉及欺凌行為,包括網絡欺凌,將可能面臨鞭刑作為最後手段。
  • 鞭刑的使用僅在其他處分措施無效時才會實施。

鞭刑細節

鞭刑將使用兩種類型的胡桃木鞭,其中較小的適用於白領職業者,較大的則用於其他違規者。所有受罰者皆使用相同類型的鞭刑,且受罰者需被綁在木架上,雙腳並攏,身體彎曲。

政策背景

此舉是為應對日益嚴重的校園欺凌問題,新加坡將於2027年前實施更嚴格的校園紀律措施,包括鞭刑與停課等手段。

來源:https://edition.cnn.com/2026/05/06/asia/singapore-schools-caning-scli-int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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