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客注意!香港史上「最嚴禁煙令」 4月30日起實施
禁令重點內容
香港自4月30日起實施史上最嚴格的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禁令,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場所持有電子煙、草本煙或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,即使未吸食亦屬違法。
違規罰則
根據衛生署公告,若被查獲持有另類吸煙產品,將被處以港幣3,000至5萬元罰款。若持有數量超過標準(如5個電子煙煙彈、5毫升煙油、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),將視為「增責因素」,一律以檢控處理,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適用對象
此禁令適用所有人士,包括訪港旅客,無任何豁免或過渡期,旅客亦不得攜帶電子煙來港。
執法與反應
法例實施首日已開出4張罰單,衛生署強調此舉絕不影響訪港旅客,並強調禁煙是為保護大眾健康,減少二手煙危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