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內亂罪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尹錫悅提上訴: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皆有誤

涉內亂罪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尹錫悅提上訴: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皆有誤

判決與上訴重點

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內亂案一審遭判無期徒刑,其法律團隊於24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上訴,主張一審「對事實認定有誤,進而導致法律適用錯誤」。

上訴理由

根據《韓聯社》報導,尹錫悅的法律團隊指出,一審法院對關鍵事實的認定存在誤差,並誤解相關法律原則,導致量刑不當。特別檢察官趙垠奭領導的特檢組亦提出上訴,理由包括事實認定錯誤、法理誤解及量刑過重。

判決背景

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026年2月19日宣判,認定尹錫悅在2024年12月3日宣佈緊急戒嚴,並調動軍隊進入國會周邊區域,具有以武力壓制立法機關的意圖,已對憲政秩序構成重大侵害,構成「內亂主謀罪」,因而判處無期徒刑。

相關資訊

  • 尹錫悅原本被內亂特檢組求處死刑。
  • 二審判決雖將妨礙逮捕案刑期由5年加重至7年,但未涉及內亂主謀罪。
  • 尹錫悅團隊強調將闡明「事實認定與法律理解皆有誤」,並拒絕保持沉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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