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車上性侵15歲男學生!大馬32歲女教師獲無罪釋放

大馬女教師涉車上性侵15歲男學生獲無罪釋放

案件宣判結果

馬來西亞地庭於4月29日作出宣判,一名32歲女教師因被控性侵15歲男學生,最終獲裁定無罪釋放。

控方證據不足

法官塔斯尼姆(Tasnim Abu Bakar)裁定,控方未能提出足夠的表面證據,無法證明被告在案發時對該名15歲3個月青少年實施了性侵犯。由於控方未能成功舉證,被告的兩項罪名均被認定不成立。

案情背景

該女教師被控兩度於車內對男學生實施性侵,兩起事件相隔約1小時。若罪名成立,單項罪名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,且被告還須接受鞭刑等身體刑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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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6%89%E8%BB%8A%E4%B8%8A%E6%80%A7%E4%BE%B515%E6%AD%B2%E7%94%B7%E5%AD%B8%E7%94%9F-%E5%A4%A7%E9%A6%AC32%E6%AD%B2%E5%A5%B3%E6%95%99%E5%B8%AB%E7%8D%B2%E7%84%A1%E7%BD%AA%E9%87%8B%E6%94%BE-150600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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