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國安法新規上路 面臨調查須配合解鎖3C
政府修訂國安法實施細則,新增電子設備密碼要求
香港政府近日公佈修訂的「港區國安法」實施細則,新增有關電子設備的補充條文,規定若涉及手機或電腦等3C產品,並需接受調查時,相關人士必須提供設備密碼。若拒絕配合,將面臨法律後果。
違規可能面臨監禁或罰金
根據《細則》內容,若個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調查,未按要求交出旅行證件、未經批准離開香港,或違反發還證件或離境批准所附條件,將依法面臨相應刑責,包括可能被監禁一年或以上。
社會反應與執法細節
- 記協主席對此新規表示關注,指出宏業董事缺席聽證,呼籲徹查「圍標」事件。
- 相關報導指出,被告保釋金由五千元上調至七千元,期間不得離開香港,須居於報稱住址,並需每週一到觀塘警署報到。
- 此新規亦強調,任何人士若拒絕提供電子設備密碼,將視為違法行為,可能觸犯國安法。
新聞來源與報導時間
該資訊由NOWNEWS今日新聞於24分鐘前報導,並獲多家媒體引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