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國安法新規上路面臨調查須配合解鎖3C
新規重點內容
香港政府於23日公佈修訂的「港區國安法」實施細則,新增有關電子設備的補充條文,規定若需接受調查,涉及手機或電腦等3C產品時,須提供密碼,否則將構成刑事犯罪。
違規後果
根據新規,若拒絕提供手機或電腦密碼、相關解密資料或虛假提供資訊,即屬違法,最高可處以1年徒刑及罰款10萬元。
執法範圍與適用對象
此新規適用於所有「指明人士」,在國安案件調查中,警方可依法要求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,並強調若拒絕配合,即視為刑事犯罪。
香港政府於23日公佈修訂的「港區國安法」實施細則,新增有關電子設備的補充條文,規定若需接受調查,涉及手機或電腦等3C產品時,須提供密碼,否則將構成刑事犯罪。
根據新規,若拒絕提供手機或電腦密碼、相關解密資料或虛假提供資訊,即屬違法,最高可處以1年徒刑及罰款10萬元。
此新規適用於所有「指明人士」,在國安案件調查中,警方可依法要求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,並強調若拒絕配合,即視為刑事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