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女澳洲租屋糾紛竟「縱火、撞房東」 重判6年2月
案件背景
曾因租屋糾紛在澳洲墨爾本惡意縱火、燒車並傳出多起騷擾惡行的33歲臺灣籍洪姓女子,4日在墨爾本郡立法院被判處最高6年2個月有期徒刑。
行為與罪名
- 針對前房東及前室友實施多起縱火與報復行為。
- 涉及縱火、勒索、入室盜竊、危險駕駛及危害他人安全等多項罪名。
- 行為從2024年3月開始不斷升級,從扔雞蛋、潑熱水,到開車撞人、縱火燒車。
判決與後續
法官重申其行為極度危險且具預謀性,洪女雖對4項縱火罪、敲詐勒索及危害他人安全認罪,但宣判過程情緒仍相當激動,一度導致法庭宣佈暫時休庭。
現年33歲的洪采薇(Tsai-Wei Hung)被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,且必須服刑滿四年才有資格申請假釋。她已服刑約1年7個月。
來源與報導
事件被多家媒體報導,包括《ETtoday》、緯來新聞網、Yahoo新聞及Facebook專頁等,內容皆指向相同核心事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