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生繁星上臺大空歡喜 教長:現行法令無解
事件背景
南投普臺高中一名陸籍學生,透過「繁星推薦」計畫錄取臺灣大學,卻因現行法令規定,年滿18歲後必須離境,導致無法就讀臺大,最終被迫離境。
相關說明
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,現行法令規範明確,沒有解釋空間,僅能祝福該學生未來有更好的發展。
該學生為隨父母來臺經商,在臺灣就讀高中,其身分屬「投資經營管理」隨行子女,依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規定,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,因此無法繼續就讀大學。
媒體報導與反應
TVBS與Yahoo新聞等媒體報導此事件,指出此案屬「停居留許可」範疇,非就學資格問題,並強調現行法規無法為個案開出特例。
專家與媒體呼籲,現行法令應有更彈性空間,以保障陸生就學權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