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「勾結外國勢力」 遭判20年徒刑
判刑細節
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因觸犯《香港國安法》罪名成立,香港高等法院於今(9)日上午10時宣判,黎智英被重判入獄20年。
罪名與背景
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、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等罪名,其行為被認為屬國安法中情節最嚴重的「罪行重大」級別,法官指出其長期利用《蘋果日報》作為政治平臺,與外國勢力串謀對中國與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制裁。
其他被告判刑
- 其他6名《蘋果日報》高層員工分別被判6年至10年有期徒刑。
- 3間前蘋果日報公司亦被裁定罪名成立。
國際反應
此案引發國際關注,美英等西方國家外交官呼籲釋放黎智英,認為其判刑可能影響香港自由與新聞自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