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被判20年徒刑 分析:川普訪中也難救
判決背景與影響
香港高等法院於昨(9)日判處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,此為港版《國安法》生效以來最嚴厲的判決。此案被視為對實施《香港國安法》具有指標作用,因此北京與港府強調不願讓外部勢力介入。
外部因素與營救可能性
香港中文大學政務與政策科學學院講師孔永樂指出,即使川普於今年4月訪中,也難以營救黎智英。關鍵在於此案對《香港國安法》的實行具有典範意義,因此北京政府態度堅定,不願因國際政治動向而改變判決。
案件細節與社會反應
黎智英是「蘋果案」中唯一未認罪者,無認罪減刑,亦未提交求情信或量刑建議。其律師主要談及黎智英的健康狀況與囚禁環境,並表示其子女憂心父親可能成為「身死獄中的殉道者」。
國際關注與媒體報導
國際媒體如《紐約時報》指出,此判決顯示香港違抗政府所要付出的代價,已與中國內地無異,反映出香港新聞自由空間正急速收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