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被重判入獄!香港特首李家超高喊「大快人心」
判決重點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9日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違反國安法三項罪名成立,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、串謀發布煽動刊物,最終被判入獄20年,且不傾向因其健康狀況予以減刑。
香港特首李家超評論
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,黎智英「罪行滔天、惡貫滿盈」,其行為長期煽動仇恨,是「反中亂港主腦」,行為「齷齪無恥」,被重判入獄20年,「彰顯法治、伸張正義,大快人心」。
相關背景
此判決是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,原訟法庭的裁決被視為對違法行為的嚴正回應,體現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公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