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遭判20年有期徒刑 中國外交部喊支持、要他國別幹預香港司法
判決重點
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,香港最高法院9號宣判,裁定黎智英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、危害國家安全的幕後推手,罪行重大,重判他20年有期徒刑。黎智英旗下8名員工則被判處6年3個月到10年監禁不等。
中國外交部立場
中國外交部表示,黎智英是中國公民,且為一系列「反中亂港」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,其行為違反國安法,理應受到嚴懲。同時,外交部強調支持香港司法判決,並敦促他國不要幹預香港司法事務。
國際反應
黎智英案引發國際關注,部分媒體與政黨呼籲釋放黎智英,認為其判決形同宣告香港作為「自由燈塔」的價值受到嚴重衝擊。美國國會個別政客亦被指支持黎智英,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則批評相關人士幹預此案,要求停止幹預。
案件背景
黎智英自2020年8月首次被捕,同年12月起被還押,至今已關押逾5年。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,「勾結外國勢力罪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。法院判詞指出,黎智英長期憎恨國家,以「幫助港人」為藉口,請求美國推翻中共政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