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遭判20年監禁!被控遊說外國制裁陸港官員、煽動市民上街
案件審訊與判決重點
案件歷時156天審訊,法院最終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,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,共3項罪名成立,並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,其中18年須與其早前涉及的其他案件併罰。
控罪內容與背景
黎智英被控違反《香港國安法》,涉及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及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」兩項罪名。控方指其透過名為「重光團隊」的組織,積極遊說多國政界人士,促請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。
同時,黎智英被指利用旗下《蘋果日報》平臺,煽動市民上街示威及對抗政府,違反《香港國安法》相關條文。
相關被告與判刑
- 黎智英本人被判囚20年。
- 其餘《蘋果日報》高層員工共6人,分別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。
社會與國際反應
宣判當日,部分庭外支持者落淚,英國廣播公司(BBC)報導黎智英神情平靜,面帶微笑,偶爾點頭致意。
有分析指出,個別西方國家可能譴責香港的人權狀況,但北京不會讓步,並強調此案為「政治迫害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