撿到手機「隨手丟草叢」慘了 法院判賠2.7萬: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

撿到手機「隨手丟草叢」慘了 法院判賠2.7萬: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

案件背景

當地一名女子撿到他人遺失手機後,因無法解鎖竟將手機隨手丟棄,最終導致物品無法尋回。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,判決該女子需賠償失主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元(約新臺幣2.7萬元),並強調拾得遺失物後妥善保管屬於法定義務,而非僅是道德選擇。

法律依據

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,拾得遺失物者應負返還及妥善保管義務,不得任意丟棄或毀損。考量手機已無法尋回,法院依電子產品折舊原則,將原購置價7700元折舊8個月後,酌定賠償金額為6000元。

處理建議

  • 拾得人應立即通知失主或上交公安機關,並妥善保管遺失物。
  • 若無法解鎖,應避免隨手丟棄,以免導致物品滅失。
  • 根據《民法》第805條,拾得人有權向失主請求不超過遺失物價值10%的報酬。

延伸資訊

相關報導指出,若拾得人未履行通知義務,且故意將遺失物丟棄,構成違法行為,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
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2%BF%E5%88%B0%E6%89%8B%E6%A9%9F-%E9%9A%A8%E6%89%8B%E4%B8%9F%E8%8D%89%E5%8F%A2-%E6%85%98%E4%BA%86-%E6%B3%95%E9%99%A2%E5%88%A4%E8%B3%A02-7%E8%90%AC-135057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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