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辭職料理家務「交往3年分手」 男要她還6百萬!法院這樣判
案件背景
原告阿天(化名)與被告阿雅(化名)於20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,2020年初確立戀愛關係,直至2023年4月分手。在長達三年的交往期間,阿天透過銀行轉帳、微信及支付寶等方式,多次向阿雅支付款項,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42萬元(約新臺幣657萬元)。
法院判決重點
法院認定,象徵愛意的小額轉帳無需返還,但針對兩筆共人民幣80萬元的轉帳,認為是為結婚目的所作的贈與。
由於阿雅辭職後專心料理家務,為男方生活提供實際保障,法院考量其實際付出,並結合當地消費水平、雙方經濟狀況與身心健康等因素,酌情判決阿雅需向阿天返還16萬元。
法律議題
- 戀愛期間的轉帳是否構成贈與?
- 若轉帳為結婚目的,是否應視為無條件贈與?
- 女方為男方付出實際生活照顧,是否應獲得合理返還?
本案為一起典型的贈與合同糾紛,法院強調,雖有愛意表達,但大額轉帳若具備特定目的(如結婚),則可能構成贈與,並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返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