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打了10起「退彩禮」官司,她看到婚姻最算計的一面
案件背景與訴求
女方舉證彩禮已耗費9萬元,用於戀愛、懷孕、籌辦婚禮、生產及日常開支等,法院對此事實的核實與考量似乎不夠充分。女方2萬元嫁妝依法應可抵扣彩禮。
司法判決與爭議
部分案件中,女方雖提供完整證據,但法院仍對彩禮是否應退、退幾成,判決不一。例如,有案例顯示女方在孕期被男方起訴要求退還彩禮,最終被判需返還5萬元彩禮及一半奶粉費,且孩子歸男方,她還需按月支付扶養費至18歲。
社會反應與反思
這些案件反映出婚戀關係中的經濟算計與人性冷淡,部分人認為彩禮制度已淪為婚姻中的交易工具,甚至出現「不給退錢,就接受開放式婚姻」的極端對話。
其他相關案例
- 一男子在女友孕期出軌後,要求退還13萬元彩禮,法院僅支持返還3萬元。
- 安徽女子在月子期間被男友起訴退彩禮,導致嚴重抑鬱,最終判決其返還彩禮並承擔扶養責任。
- 一女子隱瞞患有尿毒症,經介紹與男子訂婚後要求貸款60萬元治病,被拒絕後拉黑,法院判其返還70%彩禮。
- 男子閃婚兩年未育,女方才透露婚前已結扎,媒人未承擔責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