撿到手機「隨手丟草叢」慘了 法院判賠2.7萬: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
案件背景
當地一名女子撿到他人遺失手機後,因無法解鎖竟將手機隨手丟棄,最終導致物品無法尋回。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,判決該女子需賠償失主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元(約新臺幣2.7萬元),並強調拾得遺失物後妥善保管屬於法定義務,而非僅是道德選擇。
法律依據
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,拾得遺失物者應負返還及妥善保管義務,不得任意丟棄或毀損。考量手機已無法尋回,法院依電子產品折舊原則,將原購置價7700元折舊8個月後,酌定賠償金額為6000元。
處理建議
- 拾得人應立即通知失主或上交公安機關,並妥善保管遺失物。
- 若無法解鎖,應避免隨手丟棄,以免導致物品滅失。
- 根據《民法》第805條,拾得人有權向失主請求不超過遺失物價值10%的報酬。
延伸資訊
相關報導指出,若拾得人未履行通知義務,且故意將遺失物丟棄,構成違法行為,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