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法院駁回跨性別女子對女性專屬 App 的歧視上訴,判賠金額翻倍

澳洲法院駁回跨性別女子對女性專屬 App 的歧視上訴,判賠金額翻倍

案件背景與爭議

澳洲聯邦法院近日對一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歧視案件作出判決。跨性別女子羅克珊·提克爾(Roxanne Tickle)因被排除在女性專屬社交應用程式「Giggle for Girls」之外,成功贏得歧視訴訟。該 App 創辦人薩爾·格羅弗(Sall Grover)曾聲稱該 App 僅限女性使用,但法院最終認定其對跨性別女性的排斥構成歧視。

法院判決細節

在審理過程中,聯邦法院法官確認,該 App 的性別限制政策違反了《聯邦性別歧視法》第 22 條。法院指出,將跨性別女性排除在女性專屬空間之外,實質上構成了間接歧視。此判決不僅支持了提克爾的訴求,也為澳洲反歧視案件設立了重要先例。

賠償金額與上訴結果

法院最終裁定,App 創辦人必須向提克爾支付 4 萬澳元(AU$40,000)的損害賠償。此金額為初審法院所判金額的兩倍,顯示法院對歧視行為的嚴厲態度。儘管 App 創辦人曾尋求上訴,但聯邦法院駁回了其上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

社會影響

此判決被視為跨性別權利的重要勝利,強化了澳洲法律對性別認同的保護。許多法律專家認為,此案將促使更多女性專屬服務重新審視其性別限制政策,以確保符合現行反歧視法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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