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親男約吃高檔餐廳「去廁所後消失」她慘付3.6萬 律師:不當得利
事件經過
蘇女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一名王姓男子,雙方首次相約是去一間高檔餐廳用餐。當日餐費要價人民幣8000多元(約新臺幣3.6萬元)。在兩人用餐快結束時,王男突然以「去洗手間」為由離開位置,就沒有返回,蘇女多次聯繫未果,對方宛如人間蒸發,她最終只好自行支付餐費。
法律評論
律師指出,該事件涉及不當得利,若能證明王男在用餐期間有故意隱匿或逃避責任之行為,則蘇女所支付的餐費可能構成不當得利,可依法請求返還。
蘇女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一名王姓男子,雙方首次相約是去一間高檔餐廳用餐。當日餐費要價人民幣8000多元(約新臺幣3.6萬元)。在兩人用餐快結束時,王男突然以「去洗手間」為由離開位置,就沒有返回,蘇女多次聯繫未果,對方宛如人間蒸發,她最終只好自行支付餐費。
律師指出,該事件涉及不當得利,若能證明王男在用餐期間有故意隱匿或逃避責任之行為,則蘇女所支付的餐費可能構成不當得利,可依法請求返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