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請3個月生理假遭刁難!主管酸「我老婆都照常上班」…她氣炸離職還被扣薪
事件背景
根據臺灣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4條第1項規定,女員工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者,每月可以請1天生理假。然而,並非所有管理層人員都能理解此規定的意義。
主管反應與爭議
一名外國女網友因嚴重經痛,連續3個月為此請了病假,卻遭主管要求到辦公室說明,並稱「我老婆也會來月經照樣上班」,甚至要求她「提高忍痛力」,引發網友廣泛討論。
後續發展
該事件曝光後,引發社會對女性生理需求與職場環境的關注,也凸顯了職場中對生理假制度理解不足的問題。
相關法規說明
臺灣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明確保障女性員工因生理期導致工作困難時,可依法請取生理假,且不計入病假數額。
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0%A3%E8%AB%8B3%E5%80%8B%E6%9C%88%E7%94%9F%E7%90%86%E5%81%87%E9%81%AD%E5%88%81%E9%9B%A3-%E4%B8%BB%E7%AE%A1%E9%85%B8-%E6%88%91%E8%80%81%E5%A9%86%E9%83%BD%E7%85%A7%E5%B8%B8%E4%B8%8A%E7%8F%AD-%E5%A5%B9%E6%B0%A3%E7%82%B8%E9%9B%A2%E8%81%B7%E9%82%84%E8%A2%AB%E6%89%A3%E8%96%AA-051700584.html